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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7年上半年泰州市高港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6-29 作者: 人社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和《泰州市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评估办法》,经现场核查、评估,拟将泰州伯仲大药房有限公司等四家医药机构纳入2017年泰州市高港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签约范围,现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6355、86966360)。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


附件:拟纳入2017年泰州市高港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名单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9日



附件:拟纳入2017年泰州市高港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地点

备注

1

泰州伯仲大药房有限公司

泰州市高港区春江花园综合楼


2

江苏一树药业有限公司泰州八分店

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71号


3

江苏仁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胡庄店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康西路192号


4

泰州市启康大药房

泰州市高港区鸿翔御景B幢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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