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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副书记陈军主持召开河长制及河道“三乱”整治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18-04-26 作者: 水利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月25日下午,区委副书记陈军主持召开河长制及河道“三乱”整治工作推进会,副区长李新美,区河长办主要负责人、水利、环保、农委、住建、交通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及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陈军指出,今年河长制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目标,加大对河道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实行“五水共治”长效机制全覆盖。

陈军要求,一是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的政治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职能部门、镇(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要把“三乱”整治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来组织攻坚。要因河制宜、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计划,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措施;要条块结合推进整治工作,打好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三大组合拳,切实解决好河湖管理突出问题;要紧前安排目标任务,做好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河长制年度工作计划、相关专项工作突击行动计划有机结合,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责任来落实到位。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量化到每条河道、细化到每个责任主体、落实到每级河长,形成责任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实行督查推进制,充分发挥河长办职能,每月一巡查一通报,将“河长制”工作落实到年度考核体系中;要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四个文明”目标任务考核相挂钩、与村庄环境整治资金拨付相挂钩、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任期考核相挂钩,倒逼责任部门履行主体责任。

会上,副区长李新美就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推进短板补齐、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对“河长制”工作开展进行部署。河长办对前一阶段河长制工作、“三乱”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2018年河长制工作提出建议。各镇(街)分管负责人汇报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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