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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年度考核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发布时间: 2018-02-06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江苏省公布《江苏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将对各设区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联席会议对该设区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负责实施。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欠薪问题突出的;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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