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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物业将实行信用等级评价制 失信无缘投标

发布时间: 2018-02-09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月7日,无锡市住建局出台了《无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3月1日起,该市将在市区范围内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物业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办法》明确将根据企业的基础信用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的统计,得出企业的年度信用评价总分。企业的信用基准初值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如在“良好信息”这一“加分项”上,企业获得各类荣誉、在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中获“优秀”、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并且成果得到推广的,都将有相应加分。总分在110分以上的为A级(信用优良),80至110分的为B级(信用较好),60至80分的为C级(信用较差),60分以下为D级(严重失信)。

新出台的《办法》将对信用等级达到A、B级的物业企业给予奖励和扶持政策。如对A级物业,优先推荐纳入本市扶持企业名录;在前期物业招标时予以加分,进一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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