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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发行企业债将享受“直通车”待遇

发布时间: 2018-05-10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从泰州市发改委获悉,从2018年起两年内,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发行企业债将坐上“直通车”。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报了这一消息,泰州成为享受这一“特殊优待”全省唯一地区、全国十个地区之一。

根据文件精神,今明两年内,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将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无需再通过省级发改委转报;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将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技术评估和委内审核工作效率。

“这意味着,泰州市企业债券审批进程将极大加快。在当前流动性趋紧大背景下,这是进一步推动泰州企业直接融资、拓宽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渠道的一个重磅利好。”市发改委主任祝光说,“更为重要的是,将大大加快我市项目建设资金到位速度,尤其对于高附加值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建设形成强力支撑,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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