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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增建设用地一半“再利用”经验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 2018-04-12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通过改革和创新土地出让方式、创新土地违规使用及低效使用控制、开展对低效用地再开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低效用地再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常州走出了一条节约集约土地利用新路,以税控地、工业用地出让方式改革、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等经验在全国广泛推广。常州规划,从去年起到2020年,再开发用地将新增4.24万亩。

对于低效产业用地,常州在武进区开展再开发试点,除了“收回重供”外,因地制宜地进行“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旧城更新”“增资技改”等多种开发再利用模式。

常州还创新了工业用地方式。以往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规定为50年,既加重了企业初始用地成本,也降低了用地效率。常州国土部门在钟楼区试点工业用地出让方式改革,采取直接租赁、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3种方式进行供地,取得一定成效。

通过一系列创新,常州土地产出比明显提升。常州国土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至去年底,常州建设用地地均GDP上升至32.35万元/亩,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38万元/亩。(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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