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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18-04-20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泰州市农委发文部署2018年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管理和红黑名单制度。

文件明确,将参照无公害农产品规模准入标准,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名录,对名录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00%建立信用档案,100%按年度实施诚信等级考评。对评出的A、B、C、D四级信用企业,各地农业部门将实施动态分类监管,着力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和科学性,提高监管效能。

“红名单、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红名单”公布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时自然解除。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的确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相结合,凡企业法人或相关责任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应根据《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进行“黑名单”评估审定。“黑名单”公布期限为一年,公布期限届满,停止相关曝光活动。(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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