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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在省内率先出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5-18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靖江市落实中央、省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要求,在全省率先出台《靖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专项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按照“一案一奖,按案施奖,物质奖励”原则进行奖励,每案最高奖励5万元。

(一)明确奖励八种涉黑涉恶线索。包括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等八种具体类型。(二)分三档进行物质奖励。1.涉恶案件线索每案最高奖励5千元;2.涉黑案件线索每案最高奖励1万元;3.涉黑涉恶线索被列为泰州、全省、全国大案要案线索的,每案最高奖励5万元。(三)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1.发放举报奖金不公开进行;2.举报材料由专人负责受理,列入密级文件件管理;3.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从严追究责任人纪律、法律责任。(来源:靖江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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