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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将率先实现存量房交易“四价”合一

发布时间: 2018-04-08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日前,连云港市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市区存量房交易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加强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管理和交易资金监管等多项手段,让存量房成交价、网签备案价、贷款评估价、纳税申报价更加真实体现房产实际价值,并逐步实现“四价”合一。

《通知》规定,今后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价格进行申报。税务部门将以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作为标准,比对纳税人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并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计税依据。同时,金融机构也将以存量房贷款人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作为贷款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和房产评估价两者中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

根据《通知》要求,市住房部门将会同税务、金融等主管部门,加快建立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定期交换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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