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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首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出台 “1+24”部门合力监管保安全

发布时间: 2018-02-13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日前,从无锡市政府安委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紧扣无锡实际,在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一、对企业分管负责人:明确“责任清单”。《条例》规定了企业分管负责人应履行的6方面职责,包括日常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等,划出了“责任清单”,让分管负责人知晓必须怎样抓、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对24个政府部门:赋予执法处罚权。《条例》根据无锡实际,明确提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除安监1家外,还包括发改、经信、公安、教育、住建、交通运输等24个部门。此外还规定,“1+24”个部门还应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三、对单位临时工:杜绝发生事故后企业责任不明的现象。《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或者其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从事作业活动的,或者委托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危险作业或者承揽作业在本单位进行的,都应告知危险因素,将其纳入从业人员统一管理,不得转移安全生产保障责任。(来源: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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