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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奖励东台千亩建设用地指标

发布时间: 2018-05-08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表彰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先进市、县,东台土地管理工作由于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实行生态开发,集约经营,获得奖励建设用地指标1000亩。江苏省仅5个县(市)获表彰奖励,盐城仅东台一家。

东台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行生态开发与绿色保护,加快建设国家级滩涂开发试验区,推进全域“零化工”,85公里海岸线没有新上一家化工企业,保持土壤良好生态,全域森林覆盖率达27.5%。充分挖掘土地潜力,不断控减农村建设用地,盘活闲置和存量建设用地,土地有效利用率越来越高。不断规范用地秩序,压降违法用地行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坚持执行“三个不予报批”: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占用基本农田违法用地没有查处结案的,没有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报批。

国务院对大督查评定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市(盟)、县(市、区),明确由自然资源部在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一定指标予以奖励,用于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奖励指标在201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管理。(来源:盐城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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