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街道社会保障科走访企业保护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安全
为切实保护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安全,口岸街道社会保障科分组走访辖区内企业,实地查看企业生产情况,并要求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目前辖区内企业为劳动者提供了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休息时间也作出相应调整以便应对高温天气,辖区内各企业生产状况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