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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庄街道人社中心与9家企业签订人力资源助理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 2016-10-14 作者: 许庄街道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0月,继2015年与大自然德森堡木业、统实、鹏翎胶管、红星美凯龙等16家企业签订“人力资源助理”服务协议后,2016年许庄街道人社中心新增苏萨食品、华强照明、德泰墙纸、台阳涂料等9家企业人力资源助理服务对象,并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2年。

人社中心选派劳动保障监察员(仲裁员、协理员、调解员),担任企业“人力资源助理”协助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为企业免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用工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办理招聘、录用、退工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等业务、指导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等业务、指导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协助用人单位进行简单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处、协助用人单位培养人力资源工作人员。

此项创新工作的精神来源于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153号“关于在全市推行‘人力资源助理’服务制度的通知”,推行“人力资源助理”服务制度,主要目的是架设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间的快速服务通道,帮助用人单位正确理解、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尽快熟悉劳动保障业务经办流程,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服务协议让企业全方位了解人社中心的服务职能,在用人和纠纷调处方面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的指导和帮助。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机构,许庄街道人社中心会在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上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