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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创新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储存管理

发布时间: 2017-06-19 作者: 住建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储存管理,提高资金增值水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大额资金存放机制,防范资金存放风险和廉政风险,我局制定了《大额资金定期存款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定期存款的具体流程:成立询价小组,定期提出存款需求,由询价小组邀请不少于5家银行参加报价,组织评审比较,确定储存银行,公布银行询价结果。

此办法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规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方式,实现存放管理公开透明,构建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有利于实现资金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