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召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传达学习会
3月27日下午,区住建局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传达学习会,要求全局每个干部职工都自觉参与到此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来。
会议对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如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危房改造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二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利用“平安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拆迁”等系列活动,开展相关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从而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提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三要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途径,采取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四要将日常工作、检查、走访以及信访投诉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要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高港做出新的更大贡献。